何 - 人事 | 2016-05-26 | 人氣:596
主旨: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人事資料統計服務申請作業要點」,請查照並配合說明事項辦理。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5月10日總處資字第105004119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二、 |
人事總處為活化人事資料應用,提供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各級人事機構人事資料統計服務,爰訂定旨揭要點。 |
三、 |
配合本處人資月報及人資e化方案推動,推廣「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WebHR系統)應用加值,活化並隨時保持人事資料庫正確、即時及完整性,落實循證人事決策,深耕人事專業工作,請各人事機構視業務提報需求,惟需確定以下列方式均無法產製資料時,方提出人事資料統計服務之申請: |
(一) |
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或其他機關公布之人事統計資訊。 |
(二) |
WebHR系統已提供之「各子系統統計報表」、「統計子系統批次作業」、「一般及彈性選員」及「圖像化查詢工具」等功能。 |
四、 |
WebHR系統人事資料統計服務線上申請功能建置完成前,各人事機構得填列書面申請表(請勿指定完成期限),敘明申請人聯絡資訊、申請理由、需求描述及說明等事項,並檢附相關附件,函報本處俾利先期審核。人事總處將依申請順序、難易度、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已申請總量及人事人員數等,綜合考量排定順序進行處理。另申請取得之人事資料,如涉及個人資料者,應依法善盡保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