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局106年3月29日桃教學字第1060024213號函辦理。
二、 辦理時間:106年6月7日(星期三)。
三、 參加對象:本市所屬公立國民中小學請薦派專任輔導教師參加。
四、 旨揭研習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3時,並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 另因承辦學校中平國小校內無法停車,請將車輛停於側門雙福路不妨礙民宅出入處。
六、 檢附計畫1份(如附件)。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5月1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61011427號函辦理。
二、 本案參與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 檢附該校來函及研習計畫各1份。
一、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公民人權協會106年4月22日中公北字第1060422001號函辦理。
二、 檢附該會來函及活動傳單各1份。
一、 依據桃園市腦性麻痺協會106年5月5日桃麻字第106017號函辦理。
二、 檢附該會來函及活動簡章各1份。
一、 依據本市106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附件實施計畫):
(一) 輔導員具下列基本資格之ㄧ:
1、 持有各教育階段、各種障礙類別及資賦優異類別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且具備特教班三年以上之教學經驗者。
2、 教學經驗豐富、具專業知能及持續自我成長者。
3、 已退休而熱心推動特殊教育工作之資深特教教師。
(二) 輔導員甄選方式如下:
1、 教育局推薦:由本局徵詢相關專業人士、優良教師或表現優良之原輔導團輔導員意願後推薦。
2、 學校推薦:各校依據上開基本資格,遴選校內具備專業知能、經驗豐富及工作熱忱者,向本局推薦。
3、 自我推薦:對從事特殊教育輔導有興趣且符合基本資格者,經學校同意後,向本局推薦。
(三) 自即日起至106年5月22日(星期一)止受理推薦。
(四) 由本局特殊教育科接受推薦並籌組遴選委員會,依據被推薦者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及口試甄選(日期另函通知);輔導團員任期為一年一聘(自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止)。
三、 各校推薦表如附件,經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請一律郵寄至「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中埔國小)」(地址:33055桃園市永安路1054號),並請註明「特殊教育輔導團員遴選」。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桃教終字第1060027108號函指示辦理。
二、 邀請貴校有興趣的教師蒞臨本校參與藝術交流活動。
三、 時間:106年5月16日上午10:00─12:00(請於10點前入座)。
四、 地點:東興國中活動中心。(因本校停車位有限,無法提供停車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五、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二小時。
六、 參與本研習之教詩,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
七、 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105學年下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東興國中)。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18日桃教特字第1060025748號函辦理。
二、 研習時間:106年5月17日(三)13:00~16:00,共計三小時。
三、 研習地點:仁善國小「御風樓」三樓視聽教室。
四、 研習主題: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生之班級經營及親師合作與溝通。
五、 研習講師:國軍桃園總醫院鍾世明臨床心理師。
六、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三小時。
七、 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105學年下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仁善國小)。
八、 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因本校校內停車位有限,請出席人員於校外周邊自行尋找停車位。
九、 聯絡人:輔導主任劉曉親,03-3801710分機61。
一、 工作坊時間:106年7月28日(五)、7月29日(六)、7月30日(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30分。
二、 主講者:山 愛美 教授(京都學園大學人間文化學部心理學科教授)。
三、 工作坊地點:臺南應用科技大學 學生活動中心 S305國際會議廳。
四、 詳情及報名方式請至沙遊世界官方網站:http://www.sandplayworld.com.tw/。
五、 檢附活動簡章乙份。
一、 依據宋屋國小106年4月11日桃教特字第1060002158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訊息摘要如下(詳實施計畫):
(一) 目的:透過甄選方式瞭解各校辦理融合教育情形並激勵融合教育執行有方之教育人員,引導楷模學習之效果。
(二) 辦理期程:106年4月至106年11月。
(三) 辦理方式〈分二階段實施〉:
1、 第一階段:為瞭解各校辦理融合教育情況,請各校(園)研提融合教育執行計畫,並於106年5月31日寄(送)至本市承辦學校宋屋國小。
2、 第二階段:由承辦學校聘請學者、專家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選出融合教育執行成果提報學校,並針對實施計畫中之指標提報辦理融合教育執行成果。
三、 請貴校(園)依計畫內容辦理,填寫「桃園市○○國小(幼兒園)106年度推動融合教育實施計畫書」(1式6份)於106年5月31日下午4時前寄(送)至本市宋屋國小輔導室(32443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2段389號)。
一、 依據桃教督字第1060014158號函,「桃園市106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國民教育輔導團到校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學期辦理地點、時間及參加人員:
(一) 研習地點:龜山區 南美國小 美術教室 (新大樓二樓)
(二) 辦理時間:106年6月1日(星期四)下午1:00~4:00
(三) 參加人員: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學校,輔導老師或性平種子教師參加,其餘行政區學校請鼓勵教師參加。
(四) 研習報名登錄:平鎮區東安國小,因場地限制,人數限制50人
三、 敬請貴校派一名教師參加,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四、 為響應環保,請教師自備環保杯。
五、 因南美國小停車位有限,請老師盡量共乘。
六、 有任何問題請聯繫東安國小洪智揚老師,4509571#311
七、 檢附分區到校輔導實施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