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104年度「教育學堂」講座課程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4年4月15日桃教小字第1040021962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積極宣導並鼓勵家長參加,並於每月活動前2日將當月參與家長名單分別傳送至當月各區承辦學校;另請各公所轉知各村里長協助於活動前廣播通知村里民,鼓勵共同參與。
三、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講座,可於現場領取學習護照並蓋章;104年度參與達4場次以上之家長,由本局頒予「學習楷模」獎狀;連續2年皆參與4場次以上者,頒予「學習典範」獎狀。
四、各校鼓勵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課程,全年度參與人次達全校學生人數20%者,核敘校長、主任及承辦人員嘉獎各1次。
主旨:關於本校辦理特教知能研習「融合式體育的推展」,歡迎貴校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體大適字第1041500003號辦理。
二、研習時間:104年4月22日(三)13:00 16:00。
三、研習地點:本校2樓圖書館。
四、講師:國立體育大學適應體育學系陳張榮教授。
五、請參加人員於4月22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全程參與本研習活動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請各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一、市府104年3月3日府教特字1040053206號函諒達。
二、旨揭簡章第3頁修正內容如後:104年5月25日(星期一)寄發複選鑑定結果通知單,104年5月29日(星期五)辦理複選鑑定結果複查。
三、本案請協助宣導所屬相關學生、家長及教師知悉,修正後簡章請至市府教育局網站首頁(http://www.tyc.edu.tw/)「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區下載,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原國小輔導室(電話:03-4388200轉610)。
主旨:檢送教育部體育署「105至110年全民運動推展網路公聽會活動辦法」1份,惠請協助宣傳並轉知所屬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4月10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040010068號函辦理。
二、為使國人能「樂在運動,活得健康」,教育部體育署執行6年期打造運動島計畫(99年-104年),103年已提升我國規律運動人口至33%,逐漸展現計畫推動成效。為於105年後持續蓬勃國人運動風氣,並使下階段「全民運動推展計畫」得廣納各界建言,該署特規劃辦理旨揭網路公聽會。
三、旨揭活動實施期程自即日起至4月24日(星期五)止,歡迎各單位及民眾上臉書(Facebook)搜尋「全民運動計畫論壇」粉絲專頁參與活動,另依活動辦法規定完成指定任務者,即有機會獲得運動毛巾或運動書籍等獎品。
四、為昭周知,本案資訊可至桃園市運動地圖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port.ffjh.tyc.edu.tw/。
主旨:本校終身教育部職能培育中心辦理「桃園區疊杯運動競技兒童體驗營」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本中心為推廣疊杯競技運動,擬開設「桃園區疊杯運動競技兒童體驗營」,詳如附件。
二、活動日期:民國104年5月2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
三、參加對象:國小學童或國小教師。
四、上課地點:開南大學卓越樓B309教室。
五、費用:免費。
主旨:檢送桃園市政府體育局「104年度第二期體育教室活動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惠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基於推展全民運動理念,爰利用權管空間,開設各式運動課程,鼓勵民眾從事運動,促進健康,以達到運動健身,快樂人生目標。
二、開課班別:健美瑜珈初級及進階、多功能有氧初級及進階、養生瑜珈、中東肚皮舞、腰瘦體雕,本期並新開Girl style性感熱舞、IParty Dance及國標拉丁舞,共計10個班別。
三、報名訊息:請於本(104)年4月1日(星期三)至04月17日(星期五)止,至市府體育局網站、傳真(03-3352023)或至體育局(市立田徑場)2樓全民運動科辦理報名。
四、上課時間:本(104)年4月21日(星期二)起至104年07月03日(星期五)止,各類課程時間請參閱本案活動計畫。
五、上課地點:本市體育館(巨蛋)。
六、詳細課程資訊請參閱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或本市運動地圖資訊網。
教育部發行「涵養美力─為生活帶來新感動」美感小冊
一、 | 活動地點:國立清華大學;活動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1日(五)為止。 |
二、 | 隨函檢附活動簡章、報名方式說明及報名表各乙份。 |
三、 | 活動負責人:陳俊廷,聯絡電話:0955-715959。 |
一、 | 活動內容摘要如下: |
(一) | 主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二) | 參加資格:全國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
(三) | 參賽組別:國小中高年級組(含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
(四) | 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1件為限。 |
1、 | 創作內容:以商品檢驗、防制不安全消費商品與廉政反貪、企業誠信相關議題為範圍,自由發揮。 |
2、 | 作品規格:以四開(54x39公分)畫紙參賽。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不接受數位作品。請詳細閱讀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並以迴紋針夾於作品左下角,請勿黏貼。 |
3、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4年5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
4、 | 收件地址:100臺北市濟南路一段4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繪圖比賽作品」。 |
二、 | 注意事項: |
(一) | 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於104年6月2日前上網公告,每組第一、二、三名於本局進行頒獎,未到場領獎者、優選及佳作者之商品禮券、獎狀另行郵寄。 |
(二) | 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臨摹或由他人代筆,如發現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亦將追回獎品。 |
(三) |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本局所有,除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刊印、複製、展覽及作為推展社教使用之權利,且不另致酬。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四) | 本活動訊息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歡迎上網查詢。 |
三、 |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訂之,並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