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12.28桃教終字第1060106960號函辦理。
二、時間:107年11月16日(星期五)19:00~21:00。
三、地點:上田國小二樓視聽教室。
四、主題:談親子溝通-如何與孩子談性說愛。
五、講師:高松景老師(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 系教授)。
六、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上田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七、為響應環保,當日請自備環保杯具。
八、本案聯絡人:上田國小學務主任涂凱威。聯絡電話:03-4782544轉310。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0月15日桃教小字第 10700763421號函辦理。
二、講座時間:107年11月23日(星期五)19:00~21:20。
三、講座地點: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中
四、講座名稱:滑世代的心靈捕手-父母教學練。
五、主講人: 楊世凡講師
六、本案依市府來文指示,參與教育學堂家長子女之獎勵,由學校依各校學生榮譽制度酌予獎勵,由本校開立外校家長參加證明書。
七、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武漢國中」登錄報名。
八、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九、本案聯絡人:輔導室許組長,03-4806468#611。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7年10月30日院臺性平字第1070212558號函辦理。
二、為消弭長期以來社會對於不同性別者在文化、習俗、教育、就業、家庭等領域之性別刻板印象,改變社會對於不同性別者之定型化角色期待,行政院特辦理性別平等創意海報徵件比賽,促使社會大眾思考並改變既有觀念,營造尊重個體差異及激發個人潛力之性別友善社會環境。
三、旨揭活動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主題:破除性別刻板印象。
(二)作品格式:8開尺寸(約39*27公分),紙張材質不限。作品須呈現主題或標語,每人以參賽1件為限。
(三)參加資格:報名時就讀各級公私立學校之在學學生皆可參加。
(四)甄選組別與獎勵:分為大專校院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等4組。各組將分別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佳作5名,並頒發獎牌(狀)及提供版權金。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本(107)年11月30日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請於收件期間下午5時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六)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詳如旨揭實施計畫。
四、檢送「行政院辦理性別平等創意海報徵件比賽」實施計畫暨活動海報(電子檔)各1份。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107年10月19日(107)就服秘字10710190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目的係為解決失業家庭學童之就學和生活問題,保障失業家庭學童之受教權;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三、檢附旨揭活動宣傳單及「認養失業家庭學童運動受養申請表」各1份。
四、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協會承辦人張惟婷(聯絡電話:02-29375119)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07.12桃教終字第1070055487號函辦理。
二、時間:107年11月08日(星期四)19:00~21:00。
三、地點:本校二樓視聽教室。
四、主題:十二國教的挑戰與契機—發現孩子的希望之鑰。
五、講師:廣播節目主持人秦夢眾先生。
六、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錦興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七、本案聯絡人:錦興國小輔導組王慧甄組長,電話03-2723067轉610。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0月22日桃教特字第1070088416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幼兒園家長、幼兒園及國小特教業務承辦人。
(二)研習時間:107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3時。
(三)研習地點:僑愛國小視聽教室(大溪區介壽路214號)。
(四)講師:僑愛國小特教教師徐筱萍、鄭祐欣老師。
(五)研習主題:幼小轉銜:小一新生上學去 & 特教班級參觀。
(六)報名方式:請於11月16日(五)23時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開啟查詢-選擇關鍵字:登錄單位-輸入僑愛國小查詢並報名。
(七)本案聯絡人:僑愛國小特教組長徐筱萍老師。電話:03-3801896#611。
三、由貴校(園)指派陪同家長出席旨揭研習者,請於活動當日請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並請准予於活動結束一年內覈實補休假。
一、依據國立羅東高級中學107年10月15日羅中輔字第1070007179號函辦理。
二、課程活動資訊如下:
(一)北區:107年10月26日(星期五)09:00至17:00,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行政大樓3樓大會議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
(二)南區:107年11月09日(星期五)09:00至17:10,高雄市私立明誠高級中學活動中心1樓信德廳(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號)。
(三)中區:107年11月30日(星期五)09:00至17:00,臺中國軍英雄館3樓會議廳(401臺中市東區南京路127號)。
三、參加人員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每場次名額限定120位,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即止。
(一)北區場課程代碼:2497541。
(二)南區場課程代碼:2497542。
(三)中區場課程代碼:2497545。
四、本局同意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影響業務下,以公(差)假登記。
五、檢附相關資料如附件,如有疑義請洽生命教育專案辦公室(LEPO)許佩雯專任助理,連絡電話:(03)9540381,Email:lepooffice@gmail.com。
一、依據東門國小107年10月1日東門特字第1070007722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訊息摘要如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107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10分。
(二)研習地點:東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7號)。
(三)參加對象:本市高中及國中小特教及普通教師,或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其他老師、家長、特教教師助理員。
(四)報名方式:請欲參加人員於107年11月5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開啟查詢--桃園市--學年(107)--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三、本案參加人員研習當日由服務單位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四、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北區特由教資源中心,電話:(03)3394572分機825。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特殊教育科(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下載。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129688A號函辦理。
二、針對旨揭事件,請各校參考下列處理原則進行學生輔導:
(一)主動關懷:呼籲師長及家長主動關懷學生情緒反應,以提早發現問題,即時提供適合之輔導協助。
(二)提供求助管道或尋求支持系統:學生近期如有不安、懷疑自己不正常,甚至出現失眠、對正常生活作息造成一段時間影響等情形,可向學生宣導或轉介學校輔導資源之協助。
(三)培養危機因應能力:讓學生經過討論與演練,以培養出臨機應變的能力,並提高未來因應突發危機的成功機率,也能增加學生的自信與安全感。
三、請各校持續推動生命教育工作,考量學生的心理與社會發展的歷程,融入與落實在潛在、正式與非正式課程中,協助學生對生命的認知與瞭解,增進學生探索與認識生命的意義、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
四、另請各校視學生輔導需求,參考運用以下相關輔導資源:
(一)針對學生三級輔導需求,如有需要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或社工師)協助,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或本市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二)針對學校於災難(或創傷)後校園輔導機制之運作與安心輔導資源參考資料,已放置教育部學生輔導資訊網站,供各校下載運用。搜尋路徑:教育部學生輔導資訊網(http://www.guide.edu.tw/)→出版品→災後學校心理輔導。
五、檢附安心文宣(社會事件版學生篇)1份供參。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8月16日桃教特字第1070066355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家長及特教助理員。
(二)研習時間:107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16時。
(三)研習地點:觀音國小視聽館(桃園市觀音區文化路2號)。
(四)講師:許美雲 臨床心理師。
(五)研習主題:特殊生的輔導策略與親師合作。
(六)報名方式:請於11月13日(二)23時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開啟查詢-選擇關鍵字:登錄單位-輸入觀音國小查詢並報名。
(七)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貴校惠予公(差)假登記。
(八)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
三、本案聯絡人:輔導組黃珮瑜老師。電話:03-473200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