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8月16日桃教特字第1070066355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家長及特教助理員。
(二)研習時間:107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16時。
(三)研習地點:觀音國小視聽館(桃園市觀音區文化路2號)。
(四)講師:許美雲 臨床心理師。
(五)研習主題:特殊生的輔導策略與親師合作。
(六)報名方式:請於11月13日(二)23時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開啟查詢-選擇關鍵字:登錄單位-輸入觀音國小查詢並報名。
(七)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貴校惠予公(差)假登記。
(八)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
三、本案聯絡人:輔導組黃珮瑜老師。電話:03-473200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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