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府參加105年全國公教美展評審結果、得獎人員獎勵及後續展覽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4月8日總處給字第1050037924號函辦理。
二、105年全國公教美展經人事總處聘請各類評審委員,評選出100件得獎作品,將併同30位評審委員應邀參展作品,收錄於105年美展專輯編輯成冊並一同展出,以供各界典藏觀摩。
三、本府105年送件參賽作品計80件,榮獲團體獎第2名,得獎作品計11件。為鼓勵獲獎同仁,核予得獎人員敘獎如下:
(一)現職人員:作品獲評前3名之作者3人,各敘記功1次;佳作3人,各敘嘉獎1次,並均頒給獎狀1紙,請服務機關學校公開表揚,並按獎勵名冊依權責自行核布。
(二)退休人員:佳作2人,將於105年6月(暫訂)辦理之退休人員承與傳懇談會中公開頒給獎狀1紙。
四、105年美展佳作以上作品,將於105年7月29日假國立國父紀念館舉行頒獎典禮暨首展,隨即於北、東、中、南部等地區巡迴展出。各場次展出期間,請各機關學校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觀。
五、有關本府105年送件參賽作品,將在本府13樓員工藝文園地展出。作者如不同意,欲提早取回作品,請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
六、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本府得獎作品一覽表、獎勵名冊及展覽時間、地點一覽表各1份。
主旨:有關公立醫院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住院醫師,得否採計其於不同公立醫療院所依聘用條例聘用住院醫師之年資、考核,作為選送進修之資格條件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5年4月15日公訓字第105216027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下簡稱訓練進修法)第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13條、第26條規定,各機關學校選送進修之公務人員應具有符合服務成績優良,具有發展潛力資格,係指具備最近2年年終考績(成)1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並未受刑事處罰、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懲處,以及在任職期間工作績效優良,有具體事蹟;各機關(構)學校依法聘用人員,於必要時,由各主管機關商得保訓會同意後,得準用之。
三、保訓會為因應公立醫院實務選送進修之需求,同意公立醫院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住院醫師,得從寬採計其於不同公立醫療院所依聘用條例聘用住院醫師之年資、考核,作為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之資格條件。
主旨:有關行政院97年9月26日院授人給字第0970022935號函有關地方政府所屬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及夜間部兼任人員工作補助費支給規定,自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46534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105年4月15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38801號原函影本1份。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研習中心)訂於105年5月6日辦理「2015年第二屆地方公共治理與發展」學術研討會,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加,並於5月2日(星期一)前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研習中心105年4月21日研究字第1058050049號函辦理。
二、研習中心為強化公部門掌握地方公共治理與管理發展最新趨勢及議題,於105年5月6日(星期五)在東海大學推廣部大會議廳(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辦理旨揭學術研討會,相關報名資訊說明如下:
(一)線上報名:請至地方行政研習中心e學中心(網址:http://elearning.rad.gov.tw)首頁點選中文版,並以個人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登入後點選「實體課程報名作業」─進入「實體訓練專區」─點選「報名作業」─輸入報名代碼【123456789Y】─選擇「『2015年第二屆地方公共治理與發展』學術研討會」並點選「報名」─將個人資料詳細填註─確認後按「報名」送出,即完成報名手續;欲查詢報名結果,請至前述報名網頁查詢,有出現該班期資料即表示報名成功,如狀態欄位顯示「未確認」,係因報名流程尚在處理中,並非表示未完成報名。
(二)報到日期、時間、地點,研習中心將另以e-mail方式通知參加者本人,請於線上報名時,務必確實填寫「本人電子信箱」、「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信箱」及「手機號碼」,以利作業(未正確填寫,研習中心無法通知到訓,將會影響參加機會)。
(三)請自行前往會場參加研討,交通指引可至東海大學官網查詢(網址:http://www.thu.edu.tw/web/guide/detail.php?scid=22&sid=34)。
三、檢附研習中心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主旨:有關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外介聘作業要項說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表及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有關教師申請市外介聘作業日程已公告於「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http://tas.khedu.tw/index.htm) 及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http://teacher.tyc.edu.tw/),重要日程提醒如下:
(一)105年4月25日(星期一)至5月8日(星期日):參加市外介聘教師自行上網填報個人基本資料(網址:(http://tas.kh.edu.tw/index.htm)。
(二)105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3時30分於成功國小辦理市外介聘教師積分審查作業,請申請者提交市外介聘教師積分審查表,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職名章),正本驗後歸還。
(三)申請市外介聘教師於積分審查當日核予公假登記(惟課務、業務需自理),倘無法親臨審查可委託他人,委託人應攜帶申請人之委託書。
(四)105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3時30分公布參加市外介聘教師積分。
(五)105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9時公布市外教師介聘結果(各校上網查閱)
主旨:訂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一份。
主旨:有關銓敘部編製「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5年4月8日部法一字第10540842482號函辦理。
二、銓敘部為期公務員更加瞭解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相關規定,爰彙整司法院、行政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該部歷次針對服務法第13條規定所為之相關解釋重新編製旨揭彙整表,並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為避免公務員仍有因不諳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而經營商業或投資違反適法要件致遭懲戒處分之情事發生,請各機關學校轉知同仁切實遵守,以及利用各種集會加強宣導或於員工教育訓練辦理講習。
三、旨揭彙整表已置於本府人事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http://personnel.tycg.gov.tw/home.jsp?id=154&parentpath=0,153),請自行下載運用。
主旨:轉知介聘至花蓮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介聘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惠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評估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花蓮縣政府105年4月15日府教學字第1050065286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市內介聘填報個人基本資料暨申請表一案,事涉教師權益,請確實轉知所屬教師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凡申請市內介聘之教師(含超額教師)請於105年4月27日(星期三)起至105年5月5日(星期四)止,自行至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http://teacher.tyc.edu.tw/)填報個人基本資料,填畢後即產生1組網路填選認證號碼,請務必填妥於紙本申請表左上方「網路填選認證號碼」欄位內,以利後續辦理介聘作業。
三、檢送「桃園市105年度幼兒園超額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桃園市105年度國民小學超額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桃園市105年度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及「桃園市10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等4表件各1份。
主旨:轉知福建省連江縣轉任、介聘年限及教師超額等資訊,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介聘至該校服務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福建省連江縣政府105年4月19日連教學字第1050016080號函辦理。
二、該縣轉任、介聘年限及超額情形及規定如下:
(一)專任輔導教師不得轉任其他教師職務。
(二)東莒國民小學及敬恆國民中小學(國小部)105學年度因少子化情形嚴重,預估減班致教師超額。另,里國民小學預訂107學年度進行資源整併計畫,將產生教師超額情形。
(三)依據離島建設條例12-1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臺灣本島地區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