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參加對象為本縣公私立中小學現任教師、推動閱讀教師團隊及親師團隊。
三、本案以七大領域及議題之教科書單元教材、延伸學習之課外讀物、補救教學閱讀活動教學設計或自編教材為教學設計素材,計分國小1-3年級、4-6年級及國中7-9年級等3組。
四、辦理期程:
(一)徵件起迄:原至103年10月13日,現延長至103年11月6日止。
(二)作品評選:原為103年10月24日,現調整為103年11月13日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三)評選公佈:原為103年11月7日,現調整為103年11月17日公佈在「桃園縣閱讀桃花源」網站,並另行文通知。
(四)作品發表觀摩:103年11月30日前結合「103年國民中小學閱讀分享活動」評選優良作品發表觀摩。
五、本案依「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7點第18款覈實核予獲選特優、優等及甲等之作品每案著作分數0.1分,另由2人以上合作者,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六、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敘特優獲獎團隊教師每人嘉獎1次及獎狀1張,優等、甲等及佳作團隊教師每人獎狀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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